林晓峰 (第1/3页)

沈青叶也没想到他效率那么高,当即赞道:“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岳队。”

两人一并往办公室走去,沈青叶忍不住问道:“到底是怎么回事?作案动机交代了吗?”

岳凌川瞥了她一眼,似笑非笑道:“你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?”

沈青叶对上他的视线,笑容平静:“毕竟是我参与的第一个案子,难免好奇。”她顿了顿:“当然,要是不能说的话,那就算了。”

岳凌川看了她一会儿,片刻后,轻声笑道:“能,怎么不能,又不是什么机密。”

他把文件卷成筒状,一边漫不经心地敲打着手心,一边道:“按李大志交代的,他应该是在周美华刚搬过来的时候就对她起心思了。”

沈青叶皱了皱眉。

岳凌川继续道:“周美华虽然性格内向,但挺有礼貌的,平时见到邻里邻居都会笑着打招呼。李大志本来就对她有兴趣,又见她对自己笑得热情,就觉得人家对他也有意思。平时就帮她修些简单的电器啊、送点吃的什么的,明里暗里示好了半年多,周美华虽然也会偶尔回他点东西,却始终没给他回复。

“后来为了讨周美华欢心,李大志就去外面收了一台旧空调回来,自己又买了点零件,把机器修好了,以几百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周美华。按他的话来说,自己就收了个本钱。

“李大志觉得,她收了自己的东西,就代表有那个意思。可没想到等过了一段时间,她竟然谈恋爱了。

“李大志哪受得了?当即就去质问她。可周美华很意外,说她以为李大志就是单纯的人好,她也问过其他邻居,都说李大志热心厚道,平时也会帮大家一些小忙,她这才接受他几次三番的帮助。又说自己很喜欢现在的男朋友,以后不会再做这种让人误会的事。

“这话摆明了就是要划清界限,李大志自认付出了那么多,肯定接受不了,又几次三番地告白纠缠,直到最后把脾气还不错周美华也惹恼了,放言自己就算这辈子不嫁,也不可能和他在一起,李大志这才死心。”

沈青叶有些难以理解:“就因为别人对他笑一下,他就以为对方对他有意思?都是邻居,见面了不笑还哭不成?”

“再说了,邻里邻居,互相帮忙多正常的事,他自己不也没明说?结果在他看来,帮点小忙、送点东西就是讨好了?”

关系处得好的邻居,平时就是包点饺子都会给别人送点尝尝。正常的人情往来,在他看来就成追求了。再者说,人家姑娘不也回送了吗?

岳凌川耸了耸肩:“这种人的脑回路,谁能想到呢?”

沈青叶叹了口气:“那杀人又是怎么回事?”

岳凌川:“按照李大志的意思,就是他被周美华拒绝后一直不甘心,直到昨天晚上看到周美华哭着跑回来,又想到这段时间都没看到她男朋友,以为他们吵架了。再加上喝了点酒,脑子不清醒,就顺着阳台去了周美华家里,问她愿不愿意跟自己好。”

沈青叶忍不住道:“大晚上阳台上突然冒出来一个男人,周美华不怕?”

岳凌川道:“怕啊,但是李大志捂住了她的嘴,没让她叫。”

沈青叶闭了闭眼,一时无言。

岳凌川道:“结果可想而知,周美华肯定不愿意,一直挣扎。李大志心里也慢慢恼火起来,本想用强的,料她事后也不敢说出去。但是因为喝多了酒,一直起不来,再加上周美华一直在拳打脚踹,恼羞成怒之下,一时上头,顺手拿起旁边的水果刀把人捅了。”

他说完之后,又顿了一下,觉得自己跟一个未婚的小姑娘说这么直白是不是不太好,却见沈青叶神色淡定,不见丝毫害羞:“恼羞成怒、一时上头、顺手。”

她嗤笑:“那么巧,还记得打扫犯罪现场呢。”

死者流了那么多血,现场却没留下凶手的任何脚印,就连刀把上的指纹都擦得干干净净。

岳凌川也道:“痕检组同事的检测到阳台上留下的一丝血迹,又将空调外机上的鞋印和他的对比,结果都符合的情况下他却还在试图狡辩。我又麻烦他们去李大志屋里搜了一圈,直到找到了他床最底下藏着的血衣,他这才撂了。”

沈青叶深深叹了一口气:“无妄之灾。”

她抬头又问:“那周美华男朋友那边呢?有消息了吗?”

岳凌川:“罗开阳正在打听,估计很快就能有结果了。”

沈青叶点了点头,在办公室门口停住,对他说:“那岳队先忙,我就不打扰了。”

岳凌川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后,这才慢慢收回了目光,手里的卷筒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。

难得那么敏锐果敢、自身还有能力还不骄不躁的新人,多好的刑侦的苗子。

可是想起刚才汇报情况时老宋拍着桌子对他喊的那些话,再多的心动也都消失无踪。

“队里那么多人,你想用谁都行,就这丫头,不成!”

岳凌川嘶了一声:“老宋,你这我就不懂了啊,人姑娘有勇有谋,脑子也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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